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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的村居故事) 触动我心灵的那件事 ——解赡养纠纷之困 守中华文明之美
2017-9-12
来源:未知
点击数:  1441        作者:未知

  • 2015年5月5日,“五一”假期结束的第二天,我坐在办公室看着堆积如山的案卷发呆,调整着假期带来的“副作用”,不经意瞄了一眼台历,下周日就是母亲节了,平时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,都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妈妈,和她谈谈心,陪她做着她喜欢的事情,正当我在想着以什么方式为妈妈过节时,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。一看来电显示,是我挂点的那霍镇那霍村委会书记的电话,对于村委会的电话,我从不会怠慢,赶紧接通。电话那头的声音很着急,说了很多话,但是我都没听明白,在我引导下,书记才把问题说清楚。

    原来村民谢某某死后留下82岁妻子、三个儿子以及一处五间房的祖屋,2014年开始,二儿子谢某日和小儿子谢某东因祖屋分配问题产生纠纷,继而发生了阻挠建房、互相打架之事,甚至以此为由拒不赡养年迈的谢母。这些问题经村委会、维稳办等多次调解仍无法解决,现在谢母病倒无人照看,为此,书记咨询我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解决。我听完后,心里莫名心酸,想起自己的妈妈,于是我提出可以协助村委会针对赡养谢母一事进行调解,书记在电话那头笑着说:那是最好,有律师帮忙,也许能有突破”。


    7日那天,天渐亮,我驾车前往那霍镇,一路上天气不错,太阳从露出些光芒到完全展现在我面前,照射着眼睛,有点刺眼。我准时到达村委会,等了许久,那两兄弟才陆续到来,他们的母亲因岁数大又病倒在床,就没让她过来。

    调解开始时,我首先就纪律做出了明确要求,再分别让双方陈述观点。一开始,双方尚能心平气和,可是谈着谈着,谢某日情绪激动起来,不停打断谢某东的话,大力拍桌子,提高声量骂人,他的妻子也在一旁附和着,严重影响调解工作的进行,我在对动粗的谢某日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,当机立断将谢某日夫妻请出村委会,让他们先在门口处冷静。趁机做谢某东的思想工作,随后让谢某日夫妻进来单独谈话,我首先肯定了谢某日夫妻之前对母亲的孝心,而后严厉指责他们为了分家产拒不照顾母亲,任由母亲挨饿受病的行为,可这两兄弟还是纠结分祖屋的事情。面对他们的咄咄逼人,我的态度也强硬起来,指出他们各自的错误,并明确告知照顾母亲是无条件的,更是法定的、强制性的,让他们换位思考,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未来的自己,如今不肯赡养母亲,等他们年老了子女也不赡养自己,晚年只能凄凉而过。我说完后,他们突然保持沉默,我们也不再出声,屋内安静得让人压抑,我向窗外看了一眼,原来外面下起了小雨,滴滴答答地敲打着屋檐,在这安静的坏境下,雨声格外响亮。这时谢某东出声表示同意照顾母亲,方案由我定。听到谢某东说话,谢某日也按耐不住了,也开口说同意照顾,但仍摆着哥哥的姿态。我一听,有机会了,就赶紧按照双方的意见并结合谢母的情况,当场拟出了《赡养协议书》,他们在协议上签名并摁指印,表示会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。


    事情终于告一段落,我悬着的心也放下了,走出村委会,才发现,雨停了,阳光依然地灿烂,原来只是过云雨,但愿他们的矛盾也能如过往云烟。母亲节快到了,这算不算是他们给母亲最好的礼物呢!“慈母手中线,游子身上衣”,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是父母扶了一把,但父母的爱从不要求回报,殊不知,赡养父母本是儿女的本分,如今谢家兄弟却要用一纸协议才能约束彼此,我不知道是为谢母感到高兴还是悲哀,但此事深深地触动我的心,我决定以此为戒,并作为反面案例,积极发挥作为村(社区)法律顾问的作用,加大赡养父母义务的普法宣传,不让这件事重蹈覆辙。

    离开那霍镇后,我第一时间给妈妈打了电话,想跟她说今晚回家吃饭,可妈妈以为我让她不要煮我的饭呢。是啊,律师原本就是一件“忙活儿”,加上这几年的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工作,加重了工作任务,跟妈妈吃顿饭居然成了奢侈的事,虽是如此,但经历了谢家兄弟的事情后,我越来越相信,我这个小律师、女律师还是能为他们做点事,坚定了我作为村(社区)法律顾问的决心。 

    时隔一年后,我联系村委会书记了解谢家现状,他们的母亲已在前几个月去世了,三兄弟为母亲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,葬礼上,兄弟们抱头痛哭。我得知情况后,特别难受,“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”,这也许是人生一大悲哀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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