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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茂所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学习
2018-3-9
来源:未知
点击数:  3670        作者:未知

  • 2018226日,在粤茂所会议室里,充满着浓浓的书香气息,粤茂所行政法律服务部全体律师集中学习《适用解释》。


    本次的学习由高级合伙人张学清律师以授课的形式进行,通过制定背景、受案范围、管辖范围、诉讼参加人、证据取舍排除、行政机关出庭应诉、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等7个模块的内容解读了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》的各种法律适用问题。大家对《适用解释》所反映的“民告官,既要防止起诉无门,又要防止滥诉,还要节约司法资源”的立法本意有了深刻的认识,对《适用解释》规定的诉权、证据、期限等关键内容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,对开拓行政法方面业务有了一定的了解。

    通过此次学习,大家深深感到,一名合格的律师首要的条件就是业务水平必须过硬,而提升业务水平除了实务锻炼,更重要的是不断学习,通过学习让自己更加专业。不断的自我更新,自我提高,是我所每个律师对自己的应有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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